能否强制执行未实缴的股东

(一)申请执行人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有股东未实缴出资时,及时收集该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证据,如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向执行法院提交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书面申请。

(二)股东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按裁定要求履行义务,避免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若对追加裁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执行异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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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被执行且财产不够偿债时,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还的债务担责。
2.申请执行人能通过执行程序,把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让其在未出资本息内担责。
3.法院审查认定股东未出资,会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担责。
4.被追加的股东要按裁定履行义务,不然法院可查冻划其财产等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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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强制执行未实缴的股东,让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且财产无法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未实缴出资的股东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申请执行人能通过执行程序,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执行法院会进行审查,若认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就会裁定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相应责任。股东被追加后若不履行义务,法院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若您在这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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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可强制执行未实缴的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股东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申请执行人可通过执行程序追加这类股东为被执行人,经法院审查认定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后,会裁定其承担相应责任。若股东不按裁定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申请执行人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偿债时,及时收集未实缴股东的相关证据,启动追加程序。
2.股东应认识到未实缴出资的法律后果,主动履行出资义务,避免被强制执行。
3.法院严格审查股东出资情况,确保裁定公正合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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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其财产无法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时,未实缴出资的股东需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明确了股东的出资责任在公司债务清偿中的作用。
(2)申请执行人有权通过执行程序,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3)执行法院会对股东是否履行出资义务进行审查,若认定股东未履行,会裁定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使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4)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需按裁定履行义务,若不履行,法院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

提醒:
股东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避免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若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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